能——有实践,有问题,有卡点,有想象空间,有极高天花板。
一、基本逻辑,行为减碳有价值
2013年12月,广东省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启动,当时政策研究方向提出,未来条件成熟时,可探索将家庭、公众绿色出行等低碳行为所产生的减排量纳入碳交易体系,这是最早的可查资料。2015年广东省发改委正式印发了碳普惠相关文件,这是最早的碳普惠政策文件。此后在碳试点地区,碳普惠减排量是用于强制履约清缴有了政策依据。尤其在2017年自愿减排市场暂停后,基本上等价于碳试点的CCER。时至今日,一些碳普惠项目仍然在运行中。(——以上内容此前已经提及过)。按互联网公开信息不完全统计,2025年全国碳普惠减排量签发量约115万吨,交易量约35万吨。需要说明的是,这些碳普惠项目,不全是公众的减碳活动。还有一些光伏、氢能、油改电等碳普惠项目。这些实践虽然还星星点点,但却给人以足够的想象空间。依照生态环境部给碳普惠的定义,主体是个人、家庭、社区。因此先抛开这些碳普惠项目,我们只谈公众的行为减碳。
且不论家庭、社区是否为主体,减碳的最小单元都是个人,减碳的活动是个人的低碳行为,因此,这里笔者更愿意称之为“行为减碳”。减碳的效果,是因个人的主动选择,减少或避免了温室气体排放,根据碳普惠方法学核算后,得出了减排量。这样我们可以清楚地得出一个逻辑链条:个人 - 低碳行为 - 减排量 - 减碳价值。
如果逻辑成立,这便是我们讨论的起点。
二、实现“自我造血”的前提条件
碳普惠减排量的可交易,是行为减碳价值闭环最重要的显性表现之一,哪怕1吨只值1分钱。
一直以来,碳普惠都在面对一些质疑的声音,比如“难道我们的碳中和,靠骑自行车实现吗?”,再比如“碳普惠核算出来的叫积分叫啥都可以,它不能称之为减排量”。这些声音是碳普惠需要正面面对的根本问题:**个人低碳行为是否真实的减碳了?或者说,碳普惠到底是不是一种减碳机制?**如果碳普惠作为减碳机制不成立,那么就无需掀起这么大的讨论,也不应该称之为“碳”普惠。减碳,有减排量;不减碳,没有减排量,如果和减碳无关,那么交易也无从谈起。这不是一个循环论证,这是一个待解命题,是碳普惠成立,并能实现“自我造血”的第一个前提条件。
第二个前提条件是政策引导。碳,需要强政策推动和引导,这点碳普惠和碳排放权市场(CEA)和核证自愿减排市场(CCER)一样。但性质却有所不同,CEA具有强制性,CCER具有补偿性,而碳普惠则具有引导性。时至2026年,仍然有人认为“碳是个政治正确的任务”,当然不能说不是,但也不能仅仅是。这也是为什么说要强调政策引导,引导的不是碳普惠本身,而是通过碳普惠机制建设,引导更多的人关注到、践行起减碳行动,除了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人,还包括每一个普通人。
第三个前提条件,也是最重要的,是法理清晰。包括理论基础、数据权利、减排量权利、利益分配等等。
再进一步看交易闭环的组成:机制建设 -> 方法学体系 + 平台建设 -> 减碳行为汇集 -> 量化计算 -> 减排量 -> 交易 -> 注销,卡点则卡在“交易”这个环节。它似乎也形成了一个逻辑怪圈:学理不充分 -> 政策后滞 -> 法理不明 -> 减排量属性模糊 -> 减排量确权不定 -> 交易犹豫 -> 市场化后置 -> 等待政策。大概就是这样,转了一圈回到政策,而政策又在等待学理研究。卡点客观存在,破局的关键是学理研究。学理通则百通,政策、法理也会通,商业模式自然会水到渠成。
补充一点,笔者认为碳普惠当然是一种减碳机制。其减碳逻辑并非替代能源侧的结构性减排,而是在终端需求侧通过行为引导,减少或避免化石能源消耗,这种“需求侧、响应式”减排,与供给侧的结构转型互为补充,共同构成完整的碳中和路径。当下全国各地都在跃跃欲试谋划碳普惠的市场化运行,同时也都在一步一趋谨慎的向前摸索,实践已经远远走在了学理和政策的前边。
**三、**市场化**交易,实现碳普惠*减排量*基本价值
不论多么宏大的叙事,最终都要回问柴米油盐,碳普惠也是如此。
为了说明,这里仍然要以CCER作为参照对比。CCER的高门槛、高成本、长周期,导致它很难渗透到社会运转的“毛细血管”去。而碳普惠则表现出更加包容、灵活的覆盖能力。或许两种机制在减排量消纳端面对市场需求时,存在一定的竞争关系,但碳普惠的体量相比CCER显得微不足道,即使推广至全国并且乐观测算,与CEA、CCER的量相比,仍然无法相提并论。这里可以再算一笔账,北京绿色生活季已运行满5周年,自发布以来累计产生的减排量为109万吨,每年约22万吨;北京市常住人口按2200万人计算,年人均减排量约合10公斤。但如果作为现有碳市场的补充,则可以为更大范围、更多类型的主体,提供参与双碳转型的通道。
再列几个数字:截至2026年4月底,全国登记在册民营企业6102.2万户(出自:市场监管总局)。全国碳市场将覆盖八大行业的约8千家企业,占全国75~80%的碳排放量,约80亿吨。自愿减排市场的托底买家也是这8千家企业。在讨论碳普惠减排量交易时,我们的目光会理所当然的投向碳市场,但是,按目前政策,碳普惠短时间没有可能进入碳市场的!如果有人跟你说,让你开发碳普惠项目,他能到全国碳市场卖掉,请拨打96110。现在AI也会说,打包、核证,卖给控排企业,这种情况除了碳试点,其他地区不成立。
据此,笔者认为,碳普惠肩负着与现有两个碳市场不同的使命,无论CCER怎样扩容,都会有碳普惠市场的空间,在于面向6100万在册企业,建立一个独立运行碳普惠市场。碳普惠有机会与CEA、CCER并行组配,形成全社会覆盖的减碳机制组合,全面覆盖包括个人在内的各类主体。核心积极开展多层次的减排量使用,强制履约使用CEA,CCER作为补充;大型活动碳中和以CCER为主,碳普惠作为补充;省市级的体育赛事、大型会议、企业经营等,则可以完全以碳普惠为主。依托碳普惠机制逐步纳入餐饮、零售、文旅等行业开展减碳、碳中和活动。核心工作不应是担心是否会产生互相冲击,而是要全面吸纳碳市场覆盖不到的主体,加入双碳行动。让碳市场从小众游戏,变成所有企业、所有个人都有机会参与的活市场,构筑市场化可持续的碳普惠运行机制,实现人人可为的碳普惠基本价值。
四、减排量的链接作用,释放碳普惠的商业想象
与其他减碳机制不同,碳普惠减排量跟“人”有关,每个人都可以累积和使用自己的减排量,因此它便具有其他减碳机制所不具备的链接能力。碳普惠与各个领域的结合,都已经跑出很多优秀案例:山西省开展了文旅+三晋绿色生活,从北到南打卡景点获得生态环境厅通关文牒;哈尔滨“碳惠冰城”累积减排量换哈尔滨马拉松名额;合肥市“碳惠庐州”开展200万专项资金,现金奖励市民垃圾分类、旧物回收,每人最多得20元……碳普惠在文旅、体育、基层治理等等领域都有已落地的典型案例,并取得了可复制的成绩。
这些探索的底层都运行着商业创新的代码,充满了商业想象。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商业想象,我们要进行业务分层和角色分组:
- 减排量交易,将企业分为“运营管理方”、“供给方(卖方)”和“需求方(买方)”
- 平台运营,将企业分为“运营管理方”、“场景方”和“激励方”
这里只列举“一实一虚”两个案例。
1、从行为减碳到激励兑换,从手机屏幕到线下门店
讲个笔者自己的真实案例。2025年,BHGMall的稻香村、京东之家、绝味鸭脖等数十家品牌,作为北京绿色生活季激励方,为北京市民提供消费优惠,奖励共享单车、ETCP、不要餐具等等减排场景以积分兑换的方式到店领取。2026年1月,笔者以100积分兑换了一张9块9的手机贴膜,为此专程前往常营易修哥BHG店,顺便采购了水果和肉菜。整个过程是没有减排量划转的,却也实现了多方获益:BHG获益以绿色低碳的形式吸引了顾客;品牌方易修哥获益,以极低的成本获得了成单用户;场景方获益,笔者仅选接入了绿色生活季的场景点餐。
这些过程不是手指点屏幕的“数字游戏”,要鼓励人们的践行真实的绿色行为,要让低碳场景成为优选的生活服务,要为激励方带去真实的客户和订单,要让碳普惠平台成为多方协作的“零成本”纽带。
2、碳普惠减排量,从“批发”到“零售”的思想实验
当我们讲使用碳普惠减排量进行碳中和,其实是将“碳”和“人”进行了剥离,仅仅考虑到了碳的作用,完全忽视了“人”的价值,“买椟还珠”的变现方式,不禁让人感到可惜。出现这样的情况,一方面是因为“碳”还没有成为全社会的基本认识,另一方面是因为做碳和做商业营销的群体完全不同。试想一个场景:作为普通用户的你,因为昨天的低碳出行的减排量,在今天买咖啡时以5毛的价格卖给了瑞幸,你是否愿意把车留在车库吃灰?作为激励企业的瑞幸,能否因为向用户买了5毛的减排量,增加了品牌美誉度,同时拉到了一位星巴克的用户,并且减排量累积起来抵消空调和包装产生的碳排放?作为场景企业的美团单车,是否能够因为瑞幸的加入,增加了用户骑行的频次和强度,能否从减排量交易过程的5毛,分得5分?作为平台运营方,是否可以通过记账,碳中和证书,向场景企业和激励企业收取服务费用?
整个价值链条,会因为减排量的“零售”而放大N倍,这并不是互联网式空想,过去近30年的互联网发展,实现过比这个场景更不切实际的构想。当然,零售模式落地,依然受制于前文所述的学理、法理、确权等前置条件。所以,不要搞捐赠,探索一下减排量的零售吧!
五、剪掉标签的绿色金融,*从“贴绿”到“做市”*
政策层面,2024年央行等四部门发文,支持探索建立个人碳账户,推进“碳普惠”体系创新,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个人碳金融产品和服务,在授信、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。2025年11月,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通过了《衢州市碳账户建设和应用条例》,个人碳账户立法首开先河。
实践层面,建行、中信、北京银行等均有尝试;太保财险等九家保险公司推出“北京普惠家财保”。但坦率地说,至今大多绿色金融产品,仍停留在给既有业务打上“绿色标签”的阶段。之所以贴了标签,浅尝则止,笔者认为有两个直接原因:一是碳普惠减排量还没有成为一个标的;二是金融在碳普惠中的角色错位。
先说标的。 成为金融产品的条件,是一个可定价、可确权、可流转的资产。碳普惠减排量目前仍然卡在“学理、法理、政策”的环节上,金融机构无法越过所有环节。没有标的产品,金融就是无源之水。拿银行来说,想创新但不掌握规则、不掌握数据、不掌握市场,只能退而求其次,用自己的APP玩“积分”,换杯咖啡、送个会员,熟悉的配方、熟悉的味道,本质上和“碳”无关。央行文件写“在授信、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”,这是为碳普惠“雪中送炭”,可金融只做“锦上添花”。
再说角色。 标的暂不成立的情况下,银行一直把自己定位为碳普惠的"激励方",有钱出钱,像做公益。银行不是慈善机构,每一笔投入都要算ROI,这个角色定不可持续。既然“激励方”不合适,转念想做“需求方”,所以接触很多银行,都会问:“我可以买减排量,能卖吗?加价卖!”。现实说:“抱歉,暂时还不能”。于是,动机减半,热情熄灭。
其实可以换个姿势,重新打开碳普惠。还拿银行说,开点脑洞。
(一)获客渠道。笔者做过广告业务乙方角色,某国有大行年框3000万。碳普惠减排按60元/吨计算,能买到50万吨;参考北京绿色生活季人均10kg/年,如果可以直接向用户采买,能买到5000万用户,有效解决活跃度、用户量等运营指标。广告费有一半浪费了,但遗憾的是不知道是哪一半,向用户买碳就知道了——品效合一。当然,有实操障碍,但不妨一试。
(二)绿色识别。在信贷业务中,钱的去向决定了这笔业务是否为“绿色”,因此项目的绿色指标是最重要的。这项评估在做个人绿色信贷时行不通,无法知道贷款人怎么花这笔钱。但可以借助碳普惠平台的“个人碳账本”,在“收入、负债、征信、偿付能力”之外,加入“绿色”指数,作为依据调节授信、利率。连续一年的低碳行为数据,反映的不是还款能力,而是行为稳定性和生活秩序感。在传统征信维度之外,这个信号对判断长尾客户的风险有独立价值。
(三)产品创新。一位银行业者畅想过一款“碳期权”产品。某用户想贷款买车,银行承诺利率下浮0.5%,条件是该用户在未来一年内,需通过绿色出行积累至少500公斤减排量并“交割”给银行。若达标,银行获得合规碳资产用于自身网点碳中和;若未达标,银行收回利差优惠。银行锁定了合规需求,用户获得了实在利息,碳普惠平台挣到了撮合服务费。
以上内容,有一大半不能称之为商业模式,仅仅是商业构想,甚至可能是商业幻想,不论是构想,幻想,或梦想,总还是要想想的!
还是让我们回归商业本质——减碳有价值,大家来交换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