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纳入碳普惠的个人行为,可以参考CCER项目的要求,须满足真实性、唯一性、额外性的"硬"条件。由于碳普惠的特点,个人低碳行为需要被精确识别,因此还需要另一个条件"数字化"。

实践中碳普惠的"额外性"是很难论证的。原因至少有三:

一、行为动机复杂,难以归因:如何确定一个人是因为选择低碳而骑行不开车,在技术和方法上是几乎不可完成的。原因可能很复杂,可能是为了省钱、健身、赶时间,也可能是刚好没有停车位。好在低碳行为核算出的减排量价值不高,目前还不足以让人们为了减排量而作弊。

二、基准线情景,不易界定:“如果没有碳普惠,这个人会怎么做”?对于个人日常行为,这个“假设”无法被客观证实。

三、“存量”还是“增量”:所谓减碳是真实的减少温室气体排放量,目前碳普惠记录的很多低碳行为,像坐地铁通勤,更多的是“存量”行为,无论有无激励都在发生。将存量行为作为增量来激励,不符合额外性的定义。

从碳排放核算的角度看,上游发电用能、生产加工运输等环节,存在已经计算了个人行为的碳排放的可能性,碳普惠的方法学如果不够严格,核算范围向上游延伸,便可能会出现重复计算,碳普惠减排量就会被放大。

以上问题客观存在,但笔者仍然坚定认为碳普惠机制,是一种值得持续深入实践的减碳机制。原因也至少有三:

一、解决了“让个人减排被看见”的问题。碳市场和CCER已经跑了十几年,时至今日还是个小众游戏,知道的人并不多。工业、项目的减排与个人距离太远,个人日常行为产生的减碳贡献从未被纳入任何统计口径。碳普惠是第一次把个人主体纳入减碳核算视野的机制,无论核算精度如何,这个“从0到1”的跨越本身就有价值。

二、核心价值是“减排”而不是“量”。如果把碳普惠仅仅看作一个“减排量生产工具”,那它的确有很多问题,额外性门槛就过不去,减排量也不足以到可观的规模,但碳普惠更大的价值在于它的价值引导!一个人开始关注自己的生活低碳,开始有意选择低碳行为,这个过程本身就是碳普惠想要的。行为改变带来的长期减碳效应,可能远大于个人账户里记录的那点减排量。碳普惠的第一目标不是“量”,而是“量”所能实现的,个人减排的可感知、可比较。

三、一种面向基层的正向治理工具。碳普惠机制提供了一种不同于传统环境治理和社会治理的思路。依赖约束性手段——标准、监管、处罚,这些手段在工业生产领域有效,但难以渗透到个人行为层面。碳普惠提供了用激励代替管制的全新工具,用可见的反馈引导行为,用可累积的减排量建立持续参与的动机。个人碳账户在其他领域的结合,也给政府治理提供了找到个人、触达个人的可能性,在金融、文旅、零售等领域或将更加有所作为。

至于值不值得的问题,值得一提的是我们曾做过研究,以山西省碳普惠平台“三晋绿色生活”数据为基础,将用户划分为三个范围:

干预用户——注册登录”三晋“平台的用户。

非干预用户——仅使用减排场景,但未注册登录过”三晋“平台的用户。

未覆盖用户——”三晋“平台和减排场景都不使用的山西居民,无法参与比较。

数据情况如下:

研究结论:“干预用户”的人均减排量及人均减排次数均高于“非干预用户”。“干预用户”的人均减排次数高达71.18次,是“非干预用户”27.62次的近2.58倍;人均减排量也达到14.25千克,高于“非干预用户”的10.05千克,是“非干预用户”的1.42倍。

研究证明了,碳普惠机制和碳普惠平台,对人们绿色意识提升、绿色行为选择强化的有效性!

碳普惠,未来可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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碳账本科技,以"反思,减碳,记录,回馈" 为理念,专注减碳价值,推动全社会绿色转型。

Rethink, Reduce, Record, Reward — Carbonledger for Future.